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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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氨酸茶碱钠(按无水茶碱计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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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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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87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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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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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治疗有效血药浓度水平约在10~20mcg/ml,由于个体消除存在差异,要达到有效血药浓度水平,服用剂量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效和毒性血药浓度接近,因而建议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基于茶碱的血药浓度进行剂量调整。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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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有过敏史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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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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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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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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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多数出现的毒副作用常常是由过量服用甘氨酸茶碱钠引起的,以下是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 1.胃肠道:恶心、头晕、上腹部疼痛、呕血、腹泻。 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烦躁不安、失眠、反射亢进、肌肉抽搐、阵挛性和强直性惊厥。 3.心血管方面:心悸、心动过速、期外收缩、低血压、循环衰竭、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不齐。 4.呼吸道:呼吸急促。 5.肾:蛋白尿、管形尿、血尿、尿量增加。 6.其他:高血糖,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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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 3.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可能对茶碱血药浓度产生影响。 4.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患者。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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