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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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氨酸茶碱钠(按无水茶碱计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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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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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87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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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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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治疗有效血药浓度水平约在10~20mcg/ml,由于个体消除存在差异,要达到有效血药浓度水平,服用剂量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效和毒性血药浓度接近,因而建议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基于茶碱的血药浓度进行剂量调整。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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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有过敏史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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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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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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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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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多数出现的毒副作用常常是由过量服用甘氨酸茶碱钠引起的,以下是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 1.胃肠道:恶心、头晕、上腹部疼痛、呕血、腹泻。 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烦躁不安、失眠、反射亢进、肌肉抽搐、阵挛性和强直性惊厥。 3.心血管方面:心悸、心动过速、期外收缩、低血压、循环衰竭、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不齐。 4.呼吸道:呼吸急促。 5.肾:蛋白尿、管形尿、血尿、尿量增加。 6.其他:高血糖,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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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 3.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可能对茶碱血药浓度产生影响。 4.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患者。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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