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硫异烟胺肠溶片对比附子理中丸

1图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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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附子理中丸 附子理中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1g

每丸重9克

剂型

片剂

丸剂(大蜜丸)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丙硫异烟胺。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党参、附子、干姜、甘草。

性状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生产企业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704

国药准字Z22025844

作用与功效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本品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2.小儿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1. 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 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 3. 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4. 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服。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3. 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 4. 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1) 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 (2) 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环丝氨酸同服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全身抽搐症状。应当适当调整剂量﹐并严密监查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症状。2.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能加重其不良反应。3. 本品为维生素B6拮抗剂﹐可增加其肾脏排泄。因此﹐接受丙硫异烟胺治疗的患者﹐维生素B6的需要量可能增加。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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