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苯地平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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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硝苯地平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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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土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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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2片*2板 |
0.25g(按C22H24N209计)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硝苯地平。 |
盐酸土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80 |
国药准字H2202253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
1. 本品可作为下列疾病的选用药物。|(1)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 支原体属感染。|(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 回归热。|(5) 布鲁菌病。|(6) 霍乱。|(7) 兔热病。|(8) 鼠疫。|(9) 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可作为选用药物:对本品敏感的大肠埃希菌、产气肠杆菌、洛菲不动杆菌、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仅限于呼吸道感染)和克雷伯菌属(限于呼吸道和泌尿道感染)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本品不宜用于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或溶血性链球菌感染。|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4. 可用于急性肠道阿米巴病和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每日1次,初始剂量每次20mg(1片)。2.根据病情,并在医生指导下可增加至每次40~60mg。本品服用时不能咀嚼或掰碎服用。 |
1.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2.8岁以上小儿一日20~40mg/kg,分4次。|3.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 不良反应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至正常以下、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1. 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以及胰腺炎等,偶有食道炎和食道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 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 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 血液系统: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 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 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 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 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9. 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 禁忌 | 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不稳定型心绞痛﹑近期心肌梗塞(最近4周内)﹑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孕妇。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在乳母的临床研究尚不够充分,服用本品者最好不授乳。 |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乳母应用时应停止授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本品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以及胰腺炎等,偶有食道炎和食道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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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其他抗高血压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加强本品的抗高血压作用。2.本品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可使心率增加,血压降低。3.地尔硫卓可延缓硝苯地平的降解。若需联合用药,应严密监察患者病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用量。4.若本品与B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应认真观察患者病情。由于有血压明显降低的可能及偶尔有心衰的报道。5.一些拮抗剂能增强抗心率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和奎尼丁)负性肌力的作用。尚未发现本品有类似作用。个别病例中,本品可引起血浆中奎尼丁浓度的降低,而当停止使用硝苯地平后,血浆中奎尼丁浓度会显著升高。当联合用药时,建议应严密检测血浆中奎尼丁的水平。6.硝苯地平能引起地高辛和茶碱血药浓度的升高,因此应严密检测有关血药浓度。7.西咪替丁能升高硝苯地平的血药浓度,从而加强其作用。8.有报道服用硝苯地平的患者使用双香豆素抗凝药后凝血时间增加。9.利福平可加速硝苯地平的降解。因此硝苯地平不能与利福平合用,否则不能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10.硝苯地平能减慢长春新碱的排泄,从而增加后者的毒副作用,因此应减少长春新碱的用药剂量。11.若本品与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克肟)联合应用,健康志愿者头孢菌素的生物利用度增加70%。12.本品不应与西柚汁同时服用,因为西柚汁能减慢本品的体内代谢速度,从而加强本品的作用。 |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 |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 |3.与全麻药甲氧氟烷同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肝损害。|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