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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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挥发油。辅料为乙醇、玫瑰香精。 |
水杨酸甲酯、桂叶油、丁香油、香茅油、血竭、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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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联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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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96 |
ZC2011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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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
活血散寒,消肿止痛。用于风湿骨痛,腰酸腿痛,头风胀痛,扭伤瘀肿,跌打伤痛,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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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2次。 |
外用,取适量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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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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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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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
活血散寒,消肿止痛。用于风湿骨痛,腰酸腿痛,头风胀痛,扭伤瘀肿,跌打伤痛,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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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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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涂搽。 2.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禁止内服。 5.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