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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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挥发油。辅料为乙醇、玫瑰香精。 |
胆南星、制川乌、制草乌、地龙、乳香(制)、没药(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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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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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96 |
国药准字Z2102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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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
祛风散寒,化痰除湿,活血止痛之功效。用于风寒湿邪闭阻、痰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肢体关节疼痛,或冷痛,或刺痛,或疼痛夜甚、关节屈伸不利、麻木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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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2次。 |
黄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3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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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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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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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
祛风散寒,化痰除湿,活血止痛之功效。用于风寒湿邪闭阻、痰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肢体关节疼痛,或冷痛,或刺痛,或疼痛夜甚、关节屈伸不利、麻木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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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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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涂搽。 2.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禁止内服。 5.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本品不可整丸吞服;可分份服用或嚼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