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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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女贞子、熟地黄、墨旱莲、桑叶、玉竹。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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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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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56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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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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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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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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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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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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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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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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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糖尿病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一周后症状未明显改善,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