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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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纳。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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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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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90 |
国药准字H2014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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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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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 15mg/kg或每日 600—1200mg,分次服。开始时按体重 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发作得以控制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 250mg时,每日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最大量一般为每日按体重不超过 30mg/k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有报道开始时按体重 15mg/kg,按需要每隔一周增加 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①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②用药期间避免饮酒。③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④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 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 本组药物不管是丙戊酸盐或酯类均可选用。主要根据癫痫发作控制情况,以及血药浓度监测,使丙戊酸血浆浓度达 50~100μg/ml。以丙戊酸钠为例,初次剂量儿童 20~30mg/kg,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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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体重增加、震颤、脱发、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等。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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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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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其致畸作用,但未发现致畸发生率增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如有临床需要,只有在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如有孕妇使用本品,应持续监测胎儿直到妊娠晚期,特别是在妊娠末3个月。在怀孕期间应避免突然停药。孕妇一直使用SSRI类药物直到新生儿出生,报告的新生儿会出现以下效应: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呕吐,低血糖,易激惹,震颤,张力亢进,肌肉张力增加,神经过敏,昏睡,持续哭闹,嗜睡,吮吸或入睡困难。可能是5-羟色胺能作用或停药综合征。孕妇使用SSRI类药物时不应突然停药。大多数情况并发症会在分娩后立即或很快(<24小时)出现。流行病学数据表明在孕妇中使用SSRI类药物,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PPHN)。在1000个使用SSRI的孕妇中观察到约5例。在一群人群中,每1000个孕妇中有1至2例发生PPHN。哺乳期妇女: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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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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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功能;4. 避免饮酒;5.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停药反应:详见说明书。 2.异常出血:详见说明书。 3.低钠血症:详见说明书。 4.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详见说明书。 5.躁狂:躁狂抑郁症的而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6.癫痫发作:癫痫是使用抗抑郁药物时的一个潜在风险。癫痫发作的患者应该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症的患者中应该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应该仔细监控。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则应停止使用本品。 7.糖尿病:在患有糖尿病患者中,使用某种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 8.ECT(电休克疗法):同时给予SSRI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予谨慎。。 9.圣约翰草:在合并使用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期间,不良反应可能更常见。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 10.精神疾病: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11.辅料:笨哦辅料中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发生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有乳糖酶缺乏症或对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勿使用本品。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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