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地奈德鼻喷雾剂
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健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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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布地奈德鼻喷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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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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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64ug*120喷 |
0.125g(125万单位) |
| 剂型 | 喷雾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布地奈德。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粘稠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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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健乔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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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C20181007 |
国药准字H22023941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季节性和常年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预防鼻息肉切除后鼻息肉的再生,对症治疗鼻息肉。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
| 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鼻炎: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256ug,此剂量可于早晨一次喷入或早晚分二次喷入。即:早晨每个鼻孔内喷入128ug(2*64ug);或早晚两次,每次每个鼻孔内喷入64ug。一日量超过256ug,未见作用增加。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后,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小剂量。临床试验证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ug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一些患者在开始治疗后5-7小时即可缓解症状。在治疗数天后才可获全效(少数患者需要2周)。因此,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伴有严重的鼻充血时可能需配合使用缩血管药物。为控制过敏所至的眼部症状有时可能需要同时给予辅助治疗。治疗或预防鼻息肉,推荐剂量为一日256ug,此剂量可于早晨一次喷入或分早晚分二次喷入。在获得预期的效果后,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以此作为维持剂量。对18岁起的成人,治疗过敏性鼻炎,32ug喷的剂量无需处方,最多可使用3个月。 |
口服。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1.约5%的患者会发生局部刺激的不良反应。 2.常见:气道:局部刺激,轻微的血性分泌物,鼻出血。 少见。全身:血管性水肿皮肤:荨麻疹,皮疹,皮炎,瘙痒。气道:鼻中隔穿孔和粘膜溃疡速发或迟发的过敏性反应,包括荨麻疹,皮疹,皮炎,血管性神经水肿和瘙痒已有报道。极少数病人在鼻腔内给予类固醇后出现粘膜溃疡和鼻中隔穿孔。这些不良反应的(类固醇,这些疾病或其他因素)原因尚不清楚。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对于本药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来自孕妇的临床经验有限,与其它糖皮质激素一样,在动物试验中,布地奈德引起各种类型的畸形(腭裂,骨骼畸形),但是,动物实验的资料与人的关联性尚未显现。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孕妇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有特别的考虑。2.尚不知布地奈德能否进入母乳。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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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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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 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 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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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2.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长期使用高剂量,可能发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可能引起生长发育迟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伴有鼻部真菌感染和疱疹的患者慎用。 5.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肺结核患者慎用。 7.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8.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10.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对患有肺结核的患者应特别警惕。布地奈德鼻喷雾剂不可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立即用水冲洗。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应避免与酮康唑合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药峰浓度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9.本品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使之降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