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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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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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退热合剂(小儿退热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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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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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g*12袋 |
每支10毫升 |
| 剂型 | 颗粒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本品主要成份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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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37 |
国药准字Z2202098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疏风解表,解毒利咽。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g, 3至 4岁一次1.5g, 5至 7岁一次2g。一日 3~ 4次。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 ,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有解热、平喘、镇咳等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