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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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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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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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69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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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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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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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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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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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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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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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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