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对比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3图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Allergan

规格

1%(5ml:50mg)

25mg

剂型

眼用制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

本品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均匀的微细混悬液。

生产企业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1243

国药准字H22020479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1. 成人常用量: |(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mg~150mg。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2)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不良反应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含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禁忌

禁用于未行抗感染治疗的急性化脓性眼部感染,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大多数的角结膜病毒感染,以及对该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胃或肠道溃疡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

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按每隔8小时口服50mg的剂量给药,本品活性物质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不会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儿童用药

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其他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本药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相同剂量下,其抗炎效力是氢化可的松的3~5倍。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反应时的组织水肿、纤维沉积,抑制毛细血管扩张和吞噬细胞游走,同样也可抑制毛细血管的增生、胶原的沉积及疤痕的形成。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注意事项

1. 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2. 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3. 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4. 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5. 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6. 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7. 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之间出现交叉过敏。8. 运动员慎用。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11)本品可降低胰岛素和其他降糖药作用,使血糖升高。|(12)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13)阿司匹林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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