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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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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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蛇解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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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太极 |
唤新 |
| 规格 | 10ml*10支 |
12片 |
| 剂型 | 口服液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漆大姑、乌梢蛇、黄柏、金银花、连翘、全蝎、地肤子、牡丹皮、防风、荆芥、苍术、赤芍、皂角刺、黄芪、蛇床子、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本品为暗红色类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微辛、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Z20080498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祛风清热,凉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盛证之瘙痒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饭后半小时服用,用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4周为一疗程,可连续服用两个疗程。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1.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如较严重请停止服用。2. 偶见皮疹或转氨酶升高,如有发生请停止服用。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禁用。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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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年老体弱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服本品适应范围。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宣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