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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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V钾。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7-氧代-6-(2-苯氧基乙酰氨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钾盐。 |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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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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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352 |
国药准字H200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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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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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50~500mg,每6~8小时1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小儿: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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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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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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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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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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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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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黄色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