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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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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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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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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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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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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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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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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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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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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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