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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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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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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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904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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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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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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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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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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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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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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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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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