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200567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 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
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 2.与林可霉素相比本品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 3.本品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含有乙醇,可引起眼部灼烧感及刺痛感,故用药时应避免触及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