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
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