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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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当归、地榆、黄柏、黄芩、罂粟壳、大黄、五倍子、槐米、忍冬藤、侧柏叶、白芷、栀子、苦参、紫草、血余炭、红花、冰片、穿山甲、麻油、蜂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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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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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20025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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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灼肤之Ⅰ~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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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涂抹创面,一日1次。将灼伤水泡剪破引流,如感染可用生理盐水将创面洗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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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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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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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灼肤之Ⅰ~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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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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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