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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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皂矾、沙棘、山楂、大枣。辅料:蔗糖、维生素C、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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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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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82 |
国药准字B200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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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血益气,健脾和胃。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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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支,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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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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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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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血益气,健脾和胃。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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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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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禁止与茶及含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和鞣酸类物质同时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