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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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北沙参、茯苓、白术、山药炒、扁豆炒、莲子、砂仁盐炙、陈皮、薏苡仁炒、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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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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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82 |
国药准字Z53020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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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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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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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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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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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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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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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