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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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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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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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7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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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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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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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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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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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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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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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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