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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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酚苄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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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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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00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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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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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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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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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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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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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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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曈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瘘、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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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 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 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 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 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 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 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 8.开始治疗嗜铬细胞瘤时,建议定时测定尿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以决定用药量。 9.反射性心率加速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10.酚苄明过量时,不能使用肾上腺素,否则会进一步加剧低血压,这称为肾上腺素的反转效应。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