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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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利血平0.03mg、硫酸双肼屈嗪4.17mg、氢氯噻嗪3.13mg、氯化钾30mg、维生素B11mg、维生素B61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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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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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2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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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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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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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2.帕金森症患者禁用;3.对本品组份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抑郁症患者禁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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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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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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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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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大量口服应加注意,常见的有倦怠、昏厥、头痛、阳萎、性欲减退、精神抑郁、神经紧张、焦虑;2.不良反应持久出现时须加注意,以腹泻、眩晕、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鼻塞较多见;3.停药后仍可以出现的中枢或心血管反应有眩晕、倦怠、晕倒、阳痿、性欲减退、心率缓慢失常、乏力。4.绝经期妇女长期使用有乳癌发生增加之说,但目前无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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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体弱、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冠心病患者慎用。2、对萝芙木制剂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时以改良GlennNelson法或HoltroffKoch改良的Zimmerman反应作尿类固醇测定,可以出现假性低值;(2)可使血清催乳素浓度增高。4、下列情况应慎用:心律失常、心脏抑制、癫痫、胆石症、精神抑郁史、震颤性麻痹、消化性溃疡、嗜铬细胞瘤、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呼吸功能差。年老、体衰、用电休克治疗的患者也应谨慎。5、遇有清晨失眠、食欲减退、阳萎、精神抑郁等征象出现,即应停药。6、在胆石症患者,本品引起的胃肠道动力加强和分泌增多可促发胆绞痛。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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