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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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
核桃油,黄柏,五倍子,薄荷油,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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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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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48 |
国药准字Z36020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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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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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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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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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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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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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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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14.痰量多者宜与祛痰药并用。 |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