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米龙滴眼液对比妥布霉素眼膏

1图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氟米龙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妥布霉素眼膏 妥布霉素眼膏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参天堂

托百士

规格

0.1%:5ml

3.5g

剂型

眼用制剂

眼用制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本品主要成分:妥布霉素。

性状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无色至类白色的均匀软膏。

生产企业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ALCON CUSI, S.A.

批准文号

H20140262

H20110316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炎,春季性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白内障,弓形体病性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用法用量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每日2~3次,每次取约1~1.5厘米长的药膏涂入眼结膜囊内,或白天使用眼膏。病情缓解后减量。

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眼局部的毒副作用与过敏反应,如眼睑发痒与红肿﹑结膜红斑,发生率低于3%;局部应用其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尚无应用妥布霉素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但是如果将眼用妥布霉素眼膏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全身联合用药,就应注意监测血清中总的药物浓度。

禁忌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经妊娠的妇女避免长期﹑频繁用药。(关于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1. 孕妇:对三种动物进行的生殖实验研究,应用妥布霉素,剂量为人体全身通常用药的33倍,未出现生育力下降或胎儿损害。但目前尚无证据确凿的有关孕妇的临床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2. 哺乳期妇女:由于哺乳时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根据临床权衡利弊,或者停止哺乳或者停止用药。

儿童用药

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临床研究显示妥布霉素能安全,有效地应用于儿童患者。

老人用药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抑制机械、化学或免疫性刺激因子所致的炎症。对糖皮质激素的这种作用尚未有普遍接受的解释,一般认为皮质类固醇是通过诱导磷脂酶A2的抑制蛋白而起作用,后者被称为脂皮质素。人们认为这些抑制蛋白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如前列腺素和白三烯的共同前体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控制这些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磷脂酶A2的作用是使膜磷脂释放花生四烯酸。糖皮质激素及其衍生物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病人眼部使用艾氟龙和地塞米松的临床研究显示,艾氟龙对眼压的影响比地塞米松小(半衰期短,易于代谢)。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1. 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应停止用药。2. 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将导致非敏感性菌株的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3. 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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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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