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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醇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聚乙烯醇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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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溃疡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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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瑞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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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8ml:11.2mg*15支 |
3g |
| 剂型 | 滴眼剂 |
散剂 |
| 主要成分 | 聚乙烯醇。 |
青黛﹑白矾﹑冰片。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微黏稠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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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国药准字Z22025177 |
| 作用与功效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清热敛疮。本品用于口腔溃疡。 |
| 用法用量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用消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和成膜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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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内服。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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