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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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鹅不食草、薄荷油、桉油、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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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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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62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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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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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软膏尖端插入鼻腔挤入油膏,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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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3.鼻腔干燥、萎缩性鼻炎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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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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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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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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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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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本品含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运动员慎用;膀胱颈梗阻、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老年患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时间过长,可产生“反跳”现象,出现更为严重的鼻塞。8.使用后拧紧瓶盖,以防污染。9.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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