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20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 药理作用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