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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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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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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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0支 |
0.5% |
| 剂型 | 合剂 |
眼用制剂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盐酸金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轻微刺激感。|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 禁忌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
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儿童用药 | 儿童慎服。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服。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