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对比妥布霉素滴眼液

3图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类型

非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5ml:15mg

剂型

滴眼剂

主要成分

每毫升含羧甲基纤维钠5mg;辅料为氧化氯化钙,氧化镁,氯化钾,纯水,氯化钠及乳酸钠。可含调节pH值所用的盐酸和/或氢氧化钠。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性状

生产企业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945

国药准字H20055608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灼烧、刺激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用法用量

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滴眼。|1.轻﹑中度外眼感染:每次1-2滴,每4小时1次。|2.重度外眼感染:每次2滴,每小时1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禁忌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1.体外实验显示妥布霉素对下列菌种有特殊疗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及对青霉素耐药的菌种。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产气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吲哚阴性)与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与结膜炎嗜血杆菌、结膜炎摩拉克、Acinetobactercalcoaceticus(Herelleavaginacola)、奈瑟菌属。2.细菌敏感性实验显示,对庆大霉素耐药的菌种,对妥布霉素仍然敏感。目前尚未发现对妥布霉素有耐药性的菌属,但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细菌的耐药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只可外用。 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 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 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 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