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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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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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布霉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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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Allerg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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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50mg) |
5ml:15mg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滴眼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 |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均匀的微细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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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1243 |
国药准字H2005560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 用法用量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滴眼。|1.轻﹑中度外眼感染:每次1-2滴,每4小时1次。|2.重度外眼感染:每次2滴,每小时1次。 |
| 不良反应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含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
| 禁忌 | 禁用于未行抗感染治疗的急性化脓性眼部感染,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大多数的角结膜病毒感染,以及对该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 |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
| 药理作用 | 本药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相同剂量下,其抗炎效力是氢化可的松的3~5倍。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反应时的组织水肿、纤维沉积,抑制毛细血管扩张和吞噬细胞游走,同样也可抑制毛细血管的增生、胶原的沉积及疤痕的形成。 |
1.体外实验显示妥布霉素对下列菌种有特殊疗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及对青霉素耐药的菌种。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产气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吲哚阴性)与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与结膜炎嗜血杆菌、结膜炎摩拉克、Acinetobactercalcoaceticus(Herelleavaginacola)、奈瑟菌属。2.细菌敏感性实验显示,对庆大霉素耐药的菌种,对妥布霉素仍然敏感。目前尚未发现对妥布霉素有耐药性的菌属,但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细菌的耐药性。 |
| 注意事项 | 1. 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2. 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3. 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4. 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5. 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6. 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7. 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之间出现交叉过敏。8. 运动员慎用。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