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普萘洛尔片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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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普萘洛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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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维拉帕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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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g |
40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化学名称:1-异丙氨基-3-(1-萘氧基)-2-丙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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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584 |
国药准字H23020292 |
| 作用与功效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本品用于:|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每日2~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心绞痛:开始时5~10mg,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mg,可渐增至每日200mg,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日10~30mg,日服3~4次。饭前﹑睡前服用。|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日服2~3次。|5.肥厚型心肌病:10~2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α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洛尔。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
| 不良反应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 禁忌 | 1.支气管哮喘。|2.心源性休克。|3.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4.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5.窦性心动过缓。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生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均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
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对胎儿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 |
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
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 药理作用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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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 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抗高血压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利血平合用,可导致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头晕、晕厥。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极度低血压。|2.与洋地黄合用,可发生房室传导阻滞而使心率减慢,需严密观察。 |3.与钙拮抗剂合用,特别是静脉注射维拉帕米,要十分警惕本品对心肌和传导系统的抑制。 |4.与肾上腺素、苯福林或拟交感胺类合用,可引起显著高血压、心率过慢,也可出现房室传导阻滞。 |5.与异丙肾上腺素或黄嘌呤合用,可使后者疗效减弱。 |6.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导致低血压及心脏停博。 |7.与氢氧化铝凝胶合用可降低普萘洛尔的肠吸收。 |8.酒精可减缓本品吸收速率。 |9.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和利福平合用可加速本品清除。 |10.与氯丙嗪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药浓度。 |11.与安替比林、茶碱类和利多卡因合用可降低本品清除率。 |12.与甲状腺素合用导致T3浓度的降低。 |13.与西咪替丁合用可降低本品肝代谢,延缓消除,增加普萘洛尔血药浓度。 |14.可影响血糖水平,故与降糖药同用时,需调整后者的剂量。 |
1.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长春碱酰胺、阿霉素、顺铂等细胞毒性药物减少维拉帕米的吸收。 |2.苯巴比妥、乙内酰脲、维生素D、苯磺唑酮和雷米封通过增加肝脏代谢降低维拉帕米的血浆浓度。 |3.西米替丁可能提高维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 |4.维拉帕米抑制乙醇的消除,导致血中乙醇浓度增加,可能延长酒精的毒性作用。 |5.少数病例报道维拉帕米和阿斯匹林合用,出血时间较单独使用阿斯匹林时延长。 |6.与β-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 可增强对房室传导的抑制作用。 |7.长期服用维拉帕米,使地高辛血药浓度增加50%~75%。维拉帕米明显影响肝硬化病人地高辛的药代动力学,使地高辛的总清除率和肾外清除率分别减少27%和29%。因此服用维拉帕米时,须减少地高辛和洋地黄的剂量。 |8.与血管扩张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利尿剂等抗高血压药合用时,降压作用叠加,应适当监测联合降压治疗的病人。 |9.与胺碘酮合用可能增加心脏毒性。 |10.肥厚性心肌病主动脉瓣下狭窄的病人, 最好避免联合用药。 |11.维拉帕米与氟卡胺合用,可使负性肌力作用叠加,房室传导延长。 |12.维拉帕米可增加卡马西平、环胞素、阿霉素、茶碱的血药浓度。 |13.有报道维拉帕米增加病人对锂的敏感性(神经毒性)。 |14.动物实验提示吸入性麻醉剂与维拉帕米同时使用时,需仔细调整两药剂量,避免过度抑制心脏。 |15.避免维拉帕米与丙吡胺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