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口服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伤痛宁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0ml:5g |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乳香(制)、没药(制)、甘松、延胡索(醋制)、细辛、香附(制)、山柰、白芷。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国药准字Z43020209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闪腰挫气,症见皮肤青紫、瘀斑、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o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2.儿童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皮疹、过敏反应等。请遵医嘱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 禁忌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皮疹、过敏反应等。请遵医嘱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下列药物可以影响本品血药浓度,应避免联合用药,若须使用时,应严密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其剂量。增加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强力霉素﹑酮康唑﹑口服避孕药﹑钙离子通道阻断药﹑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等。降低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苯巴比妥﹑苯妥英﹑安乃近﹑利福平﹑异烟肼﹑酰胺咪嗪﹑二氧萘青霉素﹑甲氧苄氨嘧啶以及静脉给药的磺胺异二甲嘧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