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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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太子参、茯苓、天麻、九节菖蒲、川芎、胆南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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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龙晖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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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897 |
国药准字Z2006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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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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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日3次。温开水送服。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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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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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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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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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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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他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本品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他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他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他抗痫药物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