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普萘洛尔片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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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普萘洛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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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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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g |
40mg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化学名称:1-异丙氨基-3-(1-萘氧基)-2-丙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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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584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 作用与功效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本品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每日2~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心绞痛:开始时5~10mg,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mg,可渐增至每日200mg,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日10~30mg,日服3~4次。饭前﹑睡前服用。|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日服2~3次。|5.肥厚型心肌病:10~2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α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洛尔。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 ,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 不良反应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背痛,恶心,食欲下降,腹泻, 上呼吸道感染等,多数可在72小时内或服药1周后自行缓解,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搔痒,皮疹,荨麻疹。 |
| 禁忌 | 1.支气管哮喘。|2.心源性休克。|3.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4.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5.窦性心动过缓。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生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均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
妊娠期使用 ||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有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 ||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 ||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 |
| 儿童用药 | 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 |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因此儿童患者慎用本品。 |
| 老人用药 | 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
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血浆最大药物浓度较正常人略高,但其使用时无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
|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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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 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 |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6.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钾水平,尤其肾功能不良和/或心力衰竭的患者。|7.与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可升高血钾水平的其它药物(肝素等)合用可致血清钾水平升高,因此与这些药物合用应谨慎。|8.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本品清除率可降低。该类患者服用本品应慎重。 |9.本品含有山梨醇,遗传性果糖耐受不良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10.本品的疗效在黑人低于其它人种,这可能与黑人高血压人群的低肾素状态占较高优势有关。|11.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以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风。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抗高血压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利血平合用,可导致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头晕、晕厥。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极度低血压。|2.与洋地黄合用,可发生房室传导阻滞而使心率减慢,需严密观察。 |3.与钙拮抗剂合用,特别是静脉注射维拉帕米,要十分警惕本品对心肌和传导系统的抑制。 |4.与肾上腺素、苯福林或拟交感胺类合用,可引起显著高血压、心率过慢,也可出现房室传导阻滞。 |5.与异丙肾上腺素或黄嘌呤合用,可使后者疗效减弱。 |6.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导致低血压及心脏停博。 |7.与氢氧化铝凝胶合用可降低普萘洛尔的肠吸收。 |8.酒精可减缓本品吸收速率。 |9.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和利福平合用可加速本品清除。 |10.与氯丙嗪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药浓度。 |11.与安替比林、茶碱类和利多卡因合用可降低本品清除率。 |12.与甲状腺素合用导致T3浓度的降低。 |13.与西咪替丁合用可降低本品肝代谢,延缓消除,增加普萘洛尔血药浓度。 |14.可影响血糖水平,故与降糖药同用时,需调整后者的剂量。 |
1.本品可加强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效果,本品可升高地高辛中位血药谷波浓度20%(个别病例达39%) 因此须监测地高辛血浆浓度|2.连续服用替米沙坦可轻度降低华法林平均血浆谷浓度,但不会引起国际标准比率上的改变|3.已有锂剂与本品合用引起可逆性的血锂水平升高和毒性反应的相关报道,两者联合用药时应小心监测血锂水平|4.麻黄碱与伪麻黄碱的拟交感活性可使本药的活性减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