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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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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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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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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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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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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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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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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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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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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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