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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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本品每支含苄达赖氨酸4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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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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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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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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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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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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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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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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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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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之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