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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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头翁、盐酸小檗碱、白屈菜、秦皮。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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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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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12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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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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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4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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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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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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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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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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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不宜长期服用。 3.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明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4.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 5.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请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