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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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头翁、盐酸小檗碱、白屈菜、秦皮。 |
利福昔明。化学名称:4-脱氧-4-甲基砒啶[1,2-1,2]咪唑井[5,4-环]利福霉素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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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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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12 |
国药准字H2004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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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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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4次。 |
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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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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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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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大肠湿热引起的泻泄,痢疾等。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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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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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不宜长期服用。 3.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明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4.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 5.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请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