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内耳眩晕症,亦可用于脑动脉硬化、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高血压所致体位性眩晕、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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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倍他司汀。辅料为:氯化钠。 化学名称:N-甲基-2-吡啶乙胺二盐酸盐。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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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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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74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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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内耳眩晕症,亦可用于脑动脉硬化、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高血压所致体位性眩晕、耳鸣。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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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1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10~3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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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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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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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内耳眩晕症,亦可用于脑动脉硬化、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高血压所致体位性眩晕、耳鸣。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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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干、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心悸、皮肤瘙痒、加重消化性溃疡等。 2.个别病例有头晕、头胀、出汗等。 3.偶见出血性膀胱炎、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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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嗜铬细胞瘤患者慎用。 2.注意出现发热情况,防止不良后果。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