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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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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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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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168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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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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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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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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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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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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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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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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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