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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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沙利度胺。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泰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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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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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6 |
国药准字H3202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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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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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100-200mg。餐后至少1小时后和/或睡前服用,或遵医嘱。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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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沙利度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人类胎儿的致畸性。其余详见说明书。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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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致严重出生缺陷,除造成短肢畸形,还有其他严重畸形,并可导致胎儿死亡,因此孕妇禁用沙利度胺。沙利度胺是否通过乳汁排泄目前尚不清楚,但由于许多药物从乳汁排泄,因此基于安全考虑,哺乳期女性禁用沙利度胺。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应用沙利度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报道。老年用药:国外一项沙利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应用的临床研究中,50%病人≥65岁,其中≥75岁的病人占15%,分析结果显示,与年轻受试者相比,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整体无差异。其他报道中,沙利度胺对老年组和年轻组的疗效也无显著者差异,但不排除部分老年患者对沙利度胺敏感性较高的可能性。因此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作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对7-12岁的精神运动不稳定或抽动-秽语综合征患儿,口服,平均一次半片,一日1-2次。老年用药:对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口服。开始每天1~2片,以后渐增至每片3~6片,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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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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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器官功能障碍者慎用;3.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4.注意过敏反应;5.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活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