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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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替高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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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LTS Lohmann Therapie-Systeme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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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12 |
注册证号H2018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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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适用于早期特发性帕金森病症状及体征的单药治疗(不与左旋多巴联用),或与左旅多巴联合用于病程中的各个阶段,直至疾病晚期左旋多巴的疗效减退、不稳定或出现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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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1.用法:本品一日一次,每日应在同一时间使用。将本品在皮肤上保留24小时,然后在皮肤的另一部位更换一张新的贴片。如果患者忘记在每日的用药时间更换贴片或者贴片脱落,应在当天剩余时间内应用一张新的贴片。2.用量;推荐剂量以释药量表示。(1)早期帕金森病患者的给药剂量:1S5起始剂量为2mg/24h,然后每周增加2mg/24h直至有效剂量,最大剂量可至8mg/24h。一些患者的有效剂量为4mg/24h。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6mg/24h或8mg/24h,此剂量可在3或4周内达到。最大剂量为8mg/24h。(2)伴有波动现象的晚期帕金森病患者的给药剂量:起始剂量为4mg/24h,然后每周增加2mg/24h直至有效剂量,最大剂量可至16mg/24h。一些患者的有效剂量为4mg/24h或6mg/24h。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8mg/24h,此剂量可在3至7周内达到。最大剂量可至16mg/24h。若给药剂量高于8mg/24h,可应用多贴贴片以达到最终剂量,例如,可联合应用6mg/24h和4mg/24h贴片,达到剂量10mg/24h。3.停药:本品应逐渐停药。日剂量每隔一天降低2mg/24h较为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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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不良时间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行动过速。 中暑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维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汉、腹泻、男子乳腺过度发育、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状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胃肠道系统:腹痛、食欲增强,便秘、胰腺炎及呕吐。(其余详见说明书) |
根据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的汇总分析,1307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和607名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分别有72.5%和58.0%的患者报告了至少1例不良反应。治疗开始时可能发生多巴胺能不良反应,如:恶心和呕吐。继续治疗时,这些反应通常为轻度或中度,且一过性。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超过10%的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给药部位反应、嗜睡、头晕和头痛的不良反应。研究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述轮换给药部位。830名使用本品的患者中,35.7%的患者出现给药部位反应,大多数呈轻度或中度,且仅限于给药部位。仅4.3%的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因此终止治疗。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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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在大鼠及家兔进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5倍至10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在人类最大剂量约5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给予母体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对于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现有的关于乳汁中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儿童用药: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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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适用于早期特发性帕金森病症状及体征的单药治疗(不与左旋多巴联用),或与左旅多巴联合用于病程中的各个阶段,直至疾病晚期左旋多巴的疗效减退、不稳定或出现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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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或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其余详见说明书)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肾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贴敷部位受压或摩擦;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