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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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3-二甲基-7-氧化-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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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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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55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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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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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克的儿童用量375毫克(3粒),二次/日,疗程5-14天或遵医嘱。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数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之发生。治疗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口服,加服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疑有梅毒螺旋体合并感染时,在本品使用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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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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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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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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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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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为轻度至中度反应,继续用药时,自然消失,预期偶然发生与服用氨苄西林有关的不良反应。偶见:1消化道反应,如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2皮疹、搔痒。3其它:如瞌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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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