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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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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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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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4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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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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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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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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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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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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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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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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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