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T细胞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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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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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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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62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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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T细胞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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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g/公斤/天 新生儿:0.1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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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
除了高血钙外,还未发现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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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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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T细胞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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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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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