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回肠炎(克罗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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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沙拉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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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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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48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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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回肠炎(克罗恩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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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溃疡性结肠炎:(急性发作)每日4次,每次1g(4片),或遵医嘱。(维持治...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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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轻微胃部不适。偶有恶心、头痛、头晕等。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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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数据不多。怀孕及哺乳的病人,慎用本品。 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两岁以上儿童:20-30mg/kg。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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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回肠炎(克罗恩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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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包肠衣后于肠中崩解,大部分药物可抵达结肠,作用于炎症黏膜,抑制引起炎症的前列腺素合成和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形成,对肠壁炎症有显著的消炎作用,对发炎的肠壁结缔组织效用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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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两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出现皮疹时应暂停使 用并尽快咨询医生。 2、最好整粒吞服,也可掰开或水冲服;但绝不可嚼碎或压碎。若因故或遗 忘漏服一剂量时,应尽快补服或与下次剂量同时补服。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