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就医。 4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开盖后妥善使用与保存,1个月内用完。 5 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
功能主治:沙眼,结膜炎,眼睑缘炎
查看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