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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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金银花、加翘、玄参、板兰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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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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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82 |
国药准字Z610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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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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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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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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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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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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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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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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